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
尊敬的各位企业负责人:
根据蕞新政策要求,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资质管理,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服务,现将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- 申请时间:企业应在原资质证书到期前90天内提出延续申请。
- 申请材料:申请延续资质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:
-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- 原资质证书正本及复印件;
- 近期三个月的纳税证明;
-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- 申请流程:
- 填写《企业资质统一延续申请表》并加盖公章;
- 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递交至相关部门窗口。
- 费用缴纳:企业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延续资质的费用。
- 审核与审批: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。
- 证书领取:经审核通过后,企业可到相关部门领取新的资质证书。
- 注意事项:
- 企业在延续资质期间仍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;
- 如有变更情况,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;
- 逾期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企业将被视为无效资质,需要重新申请。
以上是关于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,请各位企业负责人务必按照要求办理延续手续。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,请联系建筑资质代办找资质助手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。
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!
此致
敬礼!